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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2015年開始, 就一直想著移民這件事, 考慮了很久, 最後覺得走EB2-NIW的路對我應該是最有利的, EB2-NIW的NIW指的是National Interest Waiver(國家利益豁免), 這個類別的申請者不需要有僱主背書, 所以對於一直沒有公司願意幫忙辦身份會是一個好的選擇。

而且EB2-NIW的另一個好處就是, 不用像移民投資一樣, 一次50萬美金下去, 最後錢拿不拿得回來還是個問題。

台灣人申請美國移民有一個優點, 那就是沒有排期。要解釋排期這件事, 可能要先大概了解美國移民手續的流程, 基本上如果是透過工作申請移民的話, 會先遞交I-140, I-140表格審核通過才能進行下一關繼續申請。台灣人沒有排期, 所以基本上I-140一通過就可以馬上進入下一個申請程序。反看大陸人, 目前排期5年, 他們要等5年才能進行下一個程序。所以台灣人這方面很有優勢。

當初我就是到一個死胡同, 想要試試找國外的工作, 但是美國的公司總是希望我已經有身份, 對於人在台灣的我根本就是難上加難, 所以走上NIW的路感覺是必要的。我有看到網路上有DIY Package, 教你如何自己來申請。但是由於本身自己有上班, 很像沒有那麼多的時間來擬稿, 所以就找了一個網路上風評不錯的律師事務所, 律師名字如下, 網頁也在下面附上

Victoria Chen

Wegreened.com

剛開始和他們接觸的時候, 他會先跟做evaluation, 分析你成功拿到綠卡的機率多高。如果他們認為你應該沒問題的話基本上會給你一個money-back guarantee 就是如果你沒辦成, 全部不用錢! 很幸運的, 他們評估我是可以有這樣的"保固", 所以我就很快的和他們簽了合約, 並且先支付剛開始的費用。律師費用大概會是台幣15-20萬之間, 我覺得非常划算, 有聽說在台灣找的律師開價100多萬(誇張)。如果有需要更多資訊, 可以留言給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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